每一张钱都好像江春身上割下来的肉。出院那天江夏的伤好了大半只是脸色还有些苍白。江春用剩下的钱又去供销社扯了两块布一块天蓝色的灯芯绒,一块灰色的卡其布还买了一袋白面一袋大米这才带着妻妹坐上了回村的牛车。当他们再次出现在红星村村口时整个村子都轰动了。那些平日里爱嚼舌根的婆娘。看见江春都跟见了鬼似的一个个低下头恨不得把脸埋进裤裆里。江大山和张翠芬两口子更是连门都不敢出像两只过街老鼠。江春回到家,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开始收拾屋子修补门窗。林秀秀则开始生火做饭白面馒头的香气,很快就飘满了整个院子。晚上一家三口围在桌前吃饭。江春把那块天蓝色的灯芯绒推到林秀秀面前。“做件新衣裳过几天天冷了。”林秀秀看着那块比天还蓝的布,眼圈又红了她没拒绝只是默默地把布料收好好像在收藏一件稀世珍宝。江春又把那块灰色的卡其布放在江夏面前。“你的也做两身换着穿。”然后他看着江夏用一种不容商量的语气说道。“伤好了就回学校去。”江夏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桌上。她愣愣地看着江春眼睛里先是震惊,然后是狂喜最后又变成了犹豫。“哥,学费”“钱的事你不用管。”江春打断了她的话,“你只管给老子好好念书将来考出去别再回这个鬼地方。”江夏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扑簌簌地往下掉。她没说话只是拼命地点头。吃完饭,林秀秀和江夏在灯下研究着怎么裁布做新衣。江春则一个人回了里屋,他锁上门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了那截神秘的骨头。在昏暗的油灯下那骨头上的古怪符号,好像活了过来在他眼前不停地跳动。他一个也不认识。但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东西比那头猪王,比刘福贵给的所有钱都更重要。他把骨头重新藏好,躺在炕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送妹妹上学修缮房子,给妻妹添置东西哪一样都要钱。光靠打些零散的野味根本不够。那杆枪,是他的底气也是他的机会。他必须再进山干一票大的。第二天,天还没亮江春就起了床。他没惊动妻妹背上那杆沉重的猎枪,腰间别好剥皮刀再次踏入了黑风岭。这一次他的目标很明确鹿。鹿茸,鹿鞭,鹿血,鹿皮都是能换大钱的好东西。他在山里转了两天,终于在一片山谷里发现了一群梅花鹿的踪迹。他潜伏在下风口架起猎枪,透过瞄准镜锁定了一头最肥硕的公鹿。就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异变突生。不远处的林子里突然传来一阵骚动,紧接着七八个手持棍棒砍刀的男人骂骂咧咧地冲了出来将那群受惊的梅花鹿冲得四散而逃。江春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他认得那几个人是邻村出了名的地痞无赖,为首的那个叫李二狗仗着他哥是公社的干事横行乡里无恶不作。他们不是猎人这副架势更像是来抢地盘的。江春不想惹事收起枪准备离开。可他刚一动就被一个眼尖的混混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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