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现在。她以为,阮时宴在逼问她,在向她求爱。“清歌,为什么我不可以呢?”沈清歌皱眉,突然用钢笔尖头扎进自己掌心,血液滴落在瓷砖上。“别逼我!闫书不想看见你!”他惊恐地道歉,让她不要这样。沈清歌似乎听懂了,停下动作,可血液仍在滴落。他狼狈地擦拭她的手心,眼眶挤满心酸。当年,沈清歌为救阮时宴,被地痞拖进小巷。敲断了她的7根肋骨,打到神经性损伤。名冠天下的名角,成了一个痴傻的废人。阮时宴那时候就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结果七年的,委曲求全,换来的。是她半天的沉默。半晌,沈清歌只挤出一个字。“滚!”那两兄弟说得没错。姜闫书这个名字,是阮时宴熬了几个通宵,一个字一个字从资料里抠出来的。音律治疗大家,尤其擅长曲笛和笙箫。而这两样,正是昆曲中最常用的乐器。他想,或许,万分之一的或许,能唤起沈清歌一丝一毫的清明。第一次见面,是在沈家书房。沈清歌像个受惊的孩子,死死攥住他的衣角,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惊恐。她嘴里含混不清地重复着。“不要……别人。”阮时宴心头一软,抚摸着她的头发,像哄孩子一样轻声细语。“清歌,乖,就听一支曲子。”可当姜闫书走进来,只是用萧吹了一段《牡丹亭》的婉转唱腔时,奇迹发生了。沈清歌那双死寂了七年的眸子,竟第一次有了焦点。她猛地抬起头,视线随着姜闫书而动。她神采飞扬,跟着姜闫书的箫声一下下地打着拍子。那一刻,她不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她是从前那个惊才绝艳的昆曲教授,沈清歌。往后,“闫书”这个名字,成了她嘴边的常客。阮时宴仗着那七年的不离不弃,从未把一个姜闫书放在眼里。可如今,这个他曾发誓要用一生去守护的女人。只为了姜闫书一句轻飘飘的“不想看见你”,就让他滚。“好,我滚。”他从后院的死寂中走回宴会厅,像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木偶。二婶尖锐的声音淬了毒般扎来。“哟,这不是沈先生吗?怎么跟丢了魂似的。”话音未落,门口骚动。沈清歌牵着姜闫书,走了进来。两人同款的月白色苏绣常服,刺痛了阮时宴的眼。他身上,也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衬衣。沈清歌的目光穿过人群,精准地钉在他身上。她停在他面前,手指着他的衣服。“脱。”一个字,冰冷刺骨。全场哗然。姜闫书轻扯拉着她的衣袖,声音能掐出水来。“清歌,别这样……都怪我,跟你先生穿一样的衣服,惹他不高兴了。”字字句句,都是火上浇油。阮时宴浑身发冷,心坠冰窟。“清歌,别闹了。”他瞥了眼姜闫书,“别在这里闹,难看。”“不听话?”沈清歌眼神骤然狂躁,像失控的野兽。下一秒,她猛地扑上来,狠狠咬住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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